土壤標準物質是按規范要求采集和制備的標準土壤樣品,其基本工作原理及優點如下:
1.校準儀器:在土壤成分分析過程中,標準物質常常用于校準儀器設備,確保儀器的準確性和穩定性。
2.驗證方法:通過與已知標準物質進行比較,驗證分析方法的可靠性,確保分析結果的準確性。
3.確定特性:土壤標準物質可連同其分析資料作為檢查其他土壤標本分析結果可靠性的依據,并用于校正測量器具、評價測量方法和確定被檢測樣品的特性。
土壤標準物質的測定步驟:
1.樣品采集:結合檢測目的與土地利用類型,遵循隨機、等量、多點混合原則開展采樣。
2.樣品制備:將采集的鮮土經風干、研磨、過篩等處理,轉化為適合實驗室分析的樣品。
3.儀器設備準備:根據檢測項目清單,準備相應的儀器設備,如天平、pH計、電導率儀、分光光度計、原子吸收光譜儀、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等。
4.試劑材料準備:所用化學試劑的純度應滿足檢測方法要求,優先選用優級純或分析純試劑。
5.測定分析:按照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測定,如重鉻酸鉀法、高溫氧化法等。
6.數據處理:對測定結果進行記錄、整理和分析,計算平均值、標準偏差等統計參數,評估測定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使用注意事項
1.正確選擇:使用者應根據要進行的測量程序之目的,從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目錄”中選擇相應種類的標準物質。
2.取樣規范:取樣量通常為0.5g,以保證測定結果的代表性和準確性。
3.干燥處理:使用時以105℃烘干2小時以后的重量為準,但對于測定汞、砷等易揮發元素時,不干燥,測定后扣除失水重量。